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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大高校产业开发的“蛋糕”

1998-12-05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朱伟光 通讯员 王树生 我有话说
大学校长访谈

怎样做大高校产业开发的“蛋糕”

——访哈尔滨工业大学校长杨士勤教授

本报记者朱伟光通讯员王树生

杨士勤,男,1939年1月生于上海,1961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并留校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至1982年留学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曾获俄罗斯萨玛拉航空航天大学名誉博士,俄罗斯质量科学院院士,先后任哈工大副校长、校长。

“学校拿小头,教师拿大头”——自从实行了这项新的科技产业化分配制度、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以来,从1993年开始,哈工大产业开发效益这块“蛋糕”越做越大。现在,哈工大每年都有十几项科研成果通过产业转化为生产力,科研成果产业转化率达到了15%。产业化的产值由1993年的3000万元发展到1997年的4.2亿元,产业利润也由200万元发展到2000万元。

11月18日上午,哈尔滨工业大学校长、著名焊接专家杨士勤教授一见到记者就兴冲冲地介绍了上述情况。

哈工大科研实力雄厚,每年都有近百项科研成果通过鉴定。但是,长期以来,学校科研成果的转化完全由学校投资来完成,学校承担着全部投资风险和责任,开发人员没有压力和危机感;在分配机制上实行的是“学校拿大头,个人拿小头”的制度。在起步阶段,经济效益往往较小,这个“小头”的利益对产业开发、科研人员不可能造成激励意识,学校的产业开发往往中途夭折,造成科研成果转化率很低。

“1994年,哈工大紧紧围绕市场经济,在科研成果产业化方面进行着股份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尝试。”

为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学校首先在科研成果产业化收益的分配机制上进行改革。强化企业领办人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学校真心实意支持和扶植,但对创办的企业不投资或少投资,基本由企业领办人承担全部或大部分的投资风险。学校聘请了律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提出了“大头归个人,小头归学校”的收益分配方式,在分配方式上较多地照顾到产业开发、科研人员和产业的利益。学校允许个人以股份的形式将自己的知识权收益纳入到高新科技企业的股份中去。这样,产业开发和科研人员的收益通过股金的收益就和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联系起来。

杨校长说,我们鼓励哈工大的科研、开发人员富起来,一个人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为国家作出贡献应该和社会对他的回报率成正比。“拿大头、拿小头”这不仅仅是一个收益分配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一种思想上的解放和观念的转变。通过这种转变,将企业的自主权放开,给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并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和科研、开发人员的积极性。

杨校长介绍说:由“拿大到拿小”,表面上看学校得的少了,但这种新机制促使一个个企业成长起来了,相比“拿大头”那个时期,由于现在“蛋糕”做大了,学校反而得的多了。更重要的是,它解决了长期困扰学校科研成果产业化难的问题。

科研成果的产业化需要投入大批资金。以前只靠学校投入资金,学校资金紧张;另一方面,学校要担负全部市场经营的风险和责任,给学校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压力。现在,哈工大在科研成果产业化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除了允许开发、科研人员个人入股外,还积极吸收国内外其它企业的资金。

杨校长认为,科研成果产业化还涉及到高校体制改革。哈工大这学期开始实行的机构改革,为做好、做大科研成果转化这块蛋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氛围。学校的职能部处机构由原来的42个改为13个。“下放权力,理顺关系,调整机构,转变机制”的新的管理宗旨和学校正在实行的后勤制度改革,都为科研成果转化最佳的人力、物力、财力的组合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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